吉首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湘西首例監(jiān)察委移送職務犯罪案
文章來源:“湘西檢察”微信公眾號 作者: 時間:2018-04-12 10:15:544月11日,由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瞿某某挪用公款案在吉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印道波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州、市直單位黨員干部180余人參加了旁聽。

該案系吉首市監(jiān)察委員會成立后查辦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也是湘西州首例由縣級檢察院檢察長出庭公訴的監(jiān)察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

經(jīng)查明被告人瞿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受單位委派至湘西州網(wǎng)絡公司擔任出納,2008年至2017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達1100余萬元,用于網(wǎng)絡游戲、購買房屋、彩票等個人開支,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印道波宣讀起訴書,對被告人進行訊問,出示了犯罪證據(jù),并就本案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論辯,提出量刑建議。最后,印道波就該案的事實認定、犯罪構成及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結合被告人的認罪態(tài)度發(fā)表了公訴意見,既教育了被告人,也為旁聽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

“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要時刻謹記自己的身份,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世界觀,始終保持清醒頭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筑牢思想防線,堅決守好底線,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參加旁聽的黨員干部深有感觸地說。
法庭經(jīng)合議,當庭宣判,被告人瞿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瞿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庭審結束后,出庭的全體公訴人員聽取了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黨員干部對檢察人員在法庭上履職行為的評議,主動接受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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