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破產和解程序 湘潭中院助力小微企業(yè)“破繭重生”
文章來源:紅網 作者:馬澤華 時間:2025-07-21 21:53:26“真沒想到,這筆欠款還能一分不少地拿回來!原本以為公司破產清算就只能按比例受償了……”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債權人趙某某拿到清償款后,難掩激動之情。
近日,湘潭中院審結第一起破產清算轉和解案件,通過創(chuàng)新運用破產和解程序,成功幫助湘潭市某加油站公司化解債務危機,實現全體債權人100%受償。這家一度陷入絕境的小微企業(yè)通過破產和解卸下債務包袱,得以恢復正常經營,實現“破繭重生”。
單一債權執(zhí)行難,企業(yè)瀕臨“死亡線”
湘潭市某加油站公司是當地一家經營多年的小微企業(yè)。近年來,因經營不善陷入困境,拖欠了債權人趙某某借款本息共計50余萬元。經法院強制執(zhí)行,該公司仍無力償還全部債務,案件陷入“執(zhí)行不能”的僵局。
2024年11月,眼見債權清償無望,趙某某依法向湘潭中院申請對加油站公司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審查后裁定受理了該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破產管理人接管公司事務。對于加油站公司而言,一旦宣告破產清算,其經營資質、商業(yè)價值將徹底歸零,對于債權人趙某某來說,破產清算程序下能獲得多少清償也充滿不確定性。
法院精準施策,“清算”轉向“和解”
受理案件后,湘潭中院承辦法官并未簡單推進清算程序。他們與管理人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研判,發(fā)現該案債權債務關系清晰、債務規(guī)模不大,且企業(yè)仍具備持續(xù)經營能力和強烈償債意愿。
“破產程序并非只有‘清算退出’一條路。對于像加油站公司這樣債務清晰、尚存生機的小微企業(yè),和解或許是挽救企業(yè)、保障債權人權益的最優(yōu)解?!背修k法官在案情研判會上分析道。
秉承司法為民理念,湘潭中院決定引導案件從破產清算程序轉入和解程序。在法院指導下,管理人迅速全面核查債務、擬定和解方案,并積極協(xié)調債務人籌措資金。法院多次組織管理人與債務人和債權人進行溝通協(xié)商,釋法明理,分析利弊。經過多輪耐心細致的磋商,各方終于達成共識,簽訂和解協(xié)議,并全部履行完畢。目前,該公司已恢復正常經營,實現“讓企業(yè)脫困、讓債權人滿意”的雙贏局面。
創(chuàng)新機制顯擔當,營商環(huán)境再優(yōu)化
該案是湘潭中院審結的首例由破產清算成功轉換和解程序的案件,其成功審結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
“破產審判的目的,不是簡單地宣告企業(yè)‘死亡’?!毕嫣吨性簩徫瘯B毼瘑T李明智表示,“對于陷入困境但確有挽救價值與可能的企業(yè),特別是關乎民生的小微企業(yè),法院應當積極發(fā)揮司法職能,創(chuàng)新運用破產和解、重整等機制,努力尋求企業(yè)再生與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平衡點,這才是實質化解糾紛、服務發(fā)展大局的應有之義?!?/p>
本案中,湘潭中院靈活運用破產和解機制,既保障了債權人權益,又為企業(yè)爭取了生存空間,彰顯了司法服務實體經濟的擔當。這不僅是法院依法靈活運用破產法律制度的生動實踐,更傳遞了“保護市場主體、激發(fā)經濟活力”的司法溫度,為更多困境中的小微企業(yè)點亮了希望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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