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跨境不是“避罪符”,詐騙+偷越邊境雙重違法必嚴懲
文章來源:湖南長安網(wǎng) 作者:黃向璐 時間:2025-11-24 16:21:22湖南長安網(wǎng)訊(通訊員 黃向璐)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案并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1年3月龍某從花垣縣出發(fā),乘坐汽車、飛機到達云南邊境,通過走小路的方式偷越出境,在某科技公司從事電信網(wǎng)絡詐騙活動。精心包裝后,龍某以高富帥的身份在相親網(wǎng)站添加好友,獲取信任后引誘被害人投資。2024年12月龍某離開公司非法入境到廣西,在酒店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龍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犯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
1.出入境往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境外不是“法外天堂”,任何違法犯罪都難逃法律制裁。
2.大家要提高警覺,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被網(wǎng)絡虛假廣告、詐騙團伙所蒙蔽,從而落入精心編織的圈套。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第三百二十二條 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guī),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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